據(jù)國家稅務總局網站消息,2022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即將開啟。根據(jù)公告,2022年度匯算辦理時間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國境內無住所的納稅人在3月1日前離境的,可以在離境前辦理。
年度匯算是什么?
2022年度終了后,居民個人(以下稱納稅人)需要匯總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綜合所得的收入額,減除費用6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yè)捐贈后,適用綜合所得個人所得稅稅率并減去速算扣除數(shù),計算最終應納稅額,再減去2022年已預繳稅額,得出應退或應補稅額,向稅務機關申報并辦理退稅或補稅。
哪些人需要辦理?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需辦理匯算:
1.已預繳稅額大于匯算應納稅額且申請退稅的;
2.2022年取得的綜合所得收入超過12萬元且匯算需要補稅金額超過400元的。
此外,因適用所得項目錯誤或者扣繳義務人未依法履行扣繳義務,造成2022年少申報或者未申報綜合所得的,納稅人應當依法據(jù)實辦理匯算。
可享受的稅前扣除
下列在2022年發(fā)生的稅前扣除,納稅人可在匯算期間填報或補充扣除:
1. 納稅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條件的大病醫(yī)療支出;
2.符合條件的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子女教育、繼續(xù)教育、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贍養(yǎng)老人等專項附加扣除,以及減除費用、專項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3.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yè)捐贈;
4.符合條件的個人養(yǎng)老金扣除。
同時取得綜合所得和經營所得的納稅人,可在綜合所得或經營所得中申報減除費用6萬元、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復申報減除。
來源:人民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