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進我省青少年法治教育實踐基地建設,加強青少年法治宣傳教育,在各市組織申報的基礎上,通過評審、實地調研,經認真研究審核篩選,擬命名合肥市包河區(qū)檢察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實踐基地等21個實踐基地為安徽省法治宣傳教育實踐基地(見附件),現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9月20日至26日。公示期間,對公示名單有異議的,任何單位和個人都可以舉報或反映。以單位名義舉報或反映的,請加蓋單位公章以及聯(lián)系人電話;以個人名義舉報或反映的,請署真實姓名和聯(lián)系電話。
聯(lián)系人:省教育廳韓傳宇,聯(lián)系電話:0551—62831813;
聯(lián)系郵箱:hanchuanyu@ahedu.gov.cn。
安徽省教育廳安徽省司法廳安徽省法宣辦
2023年9月19日
附件
安徽省青少年法治教育實踐基地擬命名名單
合肥市包河區(qū)檢察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實踐基地
淮北市相山區(qū)青少年校外活動中心
亳州幼師范學校青少年法治教育實踐基地
宿州市碭山縣第二初級中學法治教育實踐基地
蚌埠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實踐基地
蚌埠市懷遠縣人民檢察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
阜陽市第二實驗小學司法教育基地
淮南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
淮南市壽縣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
滁州市全椒縣青少年法治宣傳教育基地
滁州市明光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
六安市青少年示范性綜合實踐基地
馬鞍山市青少年實踐教育中心
蕪湖市青少年社會實踐基地
蕪湖市南陵縣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
宣城市示范性綜合實踐基地
宣城市績溪縣青少年普法教育館
銅陵市青少年主題教育基地
池州市貴池區(qū)青少年法治教育實踐基地
安慶市青少年校外活動中心
黃山市屯溪龍山實驗小學法治安全教育基地
[編輯:
崔安坤 審核:王小明 戎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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