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財政部、人民銀行《關于健全住房公積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號)的規(guī)定,經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現將馬鞍山市住房公積金2021年年度報告公布如下:
一、機構概況
(一)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有25名委員,2021年召開兩次會議,審議通過的事項主要包括:審議通過馬鞍山市住房公積金2020年年度報告;審議通過馬鞍山市2020年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執(zhí)行情況及2021年計劃安排意見;審議通過《關于向商業(yè)銀行申請流動資金貸款授信的報告》;會議通過《關于部分委員因崗位變動調整情況報告》;審議并通過《關于對預售樓盤提供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管理規(guī)定》和《關于落實高層次人才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持政策的通知》;會議對下一步全市住房公積金工作提出了要求。
(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為直屬馬鞍山市人民政府不以營利為目的的正處級自收自支事業(yè)單位,設8個科室,3個管理部,1個分中心。從業(yè)人員62人,其中,在編48人,非在編14人。
二、業(yè)務運行情況
(一)繳存:2021年,新開戶單位523家,凈增單位301家;新開戶職工2.75萬人,凈增職工0.61萬人;實繳單位3541家,實繳職工23.01萬人,繳存額48.54億元,分別同比增長9.29%、2.72%、9.01%。2021年末,繳存總額458.05億元,比上年末增加11.85%;繳存余額117.61億元,同比增長6.00%。受委托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業(yè)務的銀行14家。
(二)提取:2021年,6.02萬名繳存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額41.88億元,同比下降0.78%;提取額占當年繳存額的86.28%,比上年減少8.51個百分點。2021年末,提取總額340.44億元,比上年末增加14.03%。
(三)貸款。
1.個人住房貸款:單繳存職工個人住房貸款最高額度35萬元,雙繳存職工個人住房貸款最高額度50萬元。
2021年,發(fā)放個人住房貸款0.79萬筆27.10億元,同比分別增長0%、4.63%。其中,市中心發(fā)放個人住房貸款0.65萬筆21.97億元,馬鋼分中心發(fā)放個人住房貸款0.14萬筆5.13億元。
2021年,回收個人住房貸款17.24億元。其中,市中心13.05億元,馬鋼分中心4.19億元。
2021年末,累計發(fā)放個人住房貸款11.68萬筆247.08億元,貸款余額109.35億元,分別比上年末增加7.25%、12.32%、9.90%。個人住房貸款余額占繳存余額的92.98%,比上年末增加3.31個百分點。受委托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yè)務的銀行14家。
2.異地貸款:2021年,發(fā)放異地貸款698筆18833.60萬元。 年末,發(fā)放異地貸款總額113577.4萬元,異地貸款余額50797.72萬元。
(四)資金存儲:2021年末,住房公積金存款11.26億元。其中,活期0.06億元,1年(含)以下定期2.6億元,其他(協定、通知存款等)8.6億元。
(五)資金運用率:2021年末,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余額、項目貸款余額和購買國債余額的總和占繳存余額的92.98%,比上年末增加3.31個百分點。
三、主要財務數據
(一)業(yè)務收入:2021年,業(yè)務收入37951.06萬元,同比增長7.82%。其中,市中心28677.95萬元,馬鋼分中心9273.11萬元;存款利息3996.81萬元,委托貸款利息33952.05萬元,其他2.20萬元。
(二)業(yè)務支出:2021年,業(yè)務支出18811.50萬元,同比增長2.67%。其中,市中心14208.84萬元,馬鋼分中心4602.66萬元;支付職工住房公積金利息17186.11萬元,歸集手續(xù)費198.06萬元,委托貸款手續(xù)費955.99萬元,其他471.34萬元。
(三)增值收益:2021年,增值收益19139.56萬元,同比增長13.41%。其中,市中心14469.11萬元,馬鋼分中心4670.45萬元;增值收益率1.68%,比上年增加0.16個百分點。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1年,提取貸款風險準備金2976.81萬元,提取管理費用1479.90萬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補充資金14682.85萬元。
2021年,上交財政管理費用1428.06萬元。上繳財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補充資金13000.58萬元,其中,市中心上繳9154.99萬元,馬鋼分中心上繳3845.59萬元。
2021年末,貸款風險準備金余額32806.32萬元。累計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補充資金110566.01萬元。其中,市中心提取71477.94萬元,馬鋼分中心提取39088.07萬元。
(五)管理費用支出:2021年,管理費用支出1256.14萬元,同比下降20.39%。其中,人員經費1055.52萬元,公用經費35.98萬元,專項經費164.64萬元。
市中心管理費用支出763.74萬元,其中,人員、公用、專項經費分別為705.52萬元、9.48萬元、48.74萬元;馬鋼分中心管理費用支出492.4萬元,其中,人員、公用、專項經費分別為350萬元、26.5萬元、115.9萬元。
四、資產風險狀況
個人住房貸款:2021年末,個人住房貸款逾期額18.57萬元,逾期率0.02‰,其中,市中心0.02‰。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余額32806.32萬元。
五、社會經濟效益
(一)繳存業(yè)務。
繳存職工中,國家機關和事業(yè)單位占27.20%,國有企業(yè)占30.16%,城鎮(zhèn)集體企業(yè)占1.1%,外商投資企業(yè)占3.84%,城鎮(zhèn)私營企業(yè)及其他城鎮(zhèn)企業(yè)占22.86%,民辦非企業(yè)單位和社會團體占1.67%,靈活就業(yè)人員占0.88%,其他占12.29%;中、低收入占98.44%,高收入占1.56%。
新開戶職工中,國家機關和事業(yè)單位占12.13%,國有企業(yè)占7.54%,城鎮(zhèn)集體企業(yè)占1.31%,外商投資企業(yè)占4.25%,城鎮(zhèn)私營企業(yè)及其他城鎮(zhèn)企業(yè)占50.75%,民辦非企業(yè)單位和社會團體占3.03%,靈活就業(yè)人員占1.65%,其他占19.34%;中、低收入占99.44%,高收入占0.56%。
(二)提取業(yè)務。
提取金額中,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7.41%,償還購房貸款本息占44.33%,租賃住房占0.37%,支持老舊小區(qū)改造占0%,離休和退休提取占11.22%,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提取占5.06%,出境定居占1.05%,其他占0.56%。提取職工中,中、低收入占96.91%,高收入占3.09%。
(三)貸款業(yè)務。
個人住房貸款:2021年,支持職工購建房91.13萬平方米(含公轉商貼息貸款),年末個人住房貸款市場占有率(含公轉商貼息貸款)為18.47%,比上年末減少0.97個百分點。通過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可節(jié)約職工購房利息支出36213.82萬元。
職工貸款筆數中,購房建筑面積90(含)平方米以下占10.80%,90-144(含)平方米占84.12%,144平方米以上占5.08%。購買新房占68.21%(其中購買保障性住房占0.01%),購買二手房占31.79%。
職工貸款筆數中,單繳存職工申請貸款占28.69%,雙繳存職工申請貸款占71.31%。
貸款職工中,30歲(含)以下占29.17%,30歲-40歲(含)占34.23%,40歲-50歲(含)占26.29%,50歲以上占10.32%;購買首套住房申請貸款占82.17%,購買二套及以上申請貸款占17.83%;中、低收入占97.16%,高收入占2.84%。
(四)住房貢獻率
2021年,個人住房貸款發(fā)放額、公轉商貼息貸款發(fā)放額、項目貸款發(fā)放額、住房消費提取額的總和與當年繳存額的比率為126.68%,比上年減少1.58個百分點。
六、其他重要事項
(一)當年機構及職能調整情況、受委托辦理繳存貸款業(yè)務金融機構變更情況
1.當年機構及職能調整情況:經省編辦批準,馬鞍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機構規(guī)格調整為正處級,仍為市政府直屬自收自支事業(yè)單位。經市編辦批準,撤銷政策法規(guī)科,辦公室掛牌的信息技術科改為單獨設立,征繳管理科、綜合業(yè)務科分別更名為歸集執(zhí)法科、綜合業(yè)務部。調整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設正科級機構11個。其中,內設機構8個:辦公室、黨建工作科、資金核算科、歸集執(zhí)法科、內審稽核科、信息技術科、綜合業(yè)務部、鄭蒲港辦事處。派出機構3個:當涂管理部、含山管理部、和縣管理部。
2.受委托辦理繳存貸款業(yè)務金融機構變更情況:受委托辦理繳存貸款業(yè)務銀行14家,與去年相比無變化。
(二)當年住房公積金政策調整及執(zhí)行情況
1.當年繳存基數限額及確定方法、繳存比例等繳存政策調整情況
2021年,按照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不得高于職工工作地所在設區(qū)城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3倍的規(guī)定,依據市統計局2020年公布數據測算,調整后,2021年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上限為20087元,月繳存額上限(單位和個人合計)為4822元,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下限為1380元,月繳存額下限(單位和個人合計)為138元。職工本人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各為5%-12%,新開戶單位可在上述區(qū)間內自主確定繳存比例。同一單位職工的繳存比例應一致。個人繳存戶遵循自愿的原則,根據個人收入情況確定。已辦理公積金貸款的,其繳存額原則上不能調低。
2.當年個人住房貸款最高貸款額度、貸款條件等貸款政策調整情況
2021年我市出臺高層次人才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持政策(試行)。高層次人才認定范圍:我市引進的符合“龍馬”工程、“駿馬”工程和“驛馬”工程條件的高層次人才;2020年以后我市機關、企事業(yè)單位招錄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畢業(yè)生;2020年以后國家公布的211、985大學以及駐馬高校畢業(yè)且在馬就業(yè)的全日制本科畢業(yè)生。高層次人才在我市首次購買普通商品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在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相關條件情況下,無論單方或者雙方繳存公積金,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可貸額度放寬至60萬元。高層次人才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不與其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公積金賬戶余額掛鉤。其他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與上年相比沒有調整。雙方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為50萬元,單方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為35萬元。市縣住房公積金貸款實行統一最高限額。
3.當年住房公積金存貸款利率執(zhí)行標準
中心嚴格按照中國人民銀行、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財務部印發(fā)的《關于完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存款利率形成機制的通知》(銀發(fā)【2016】43號)規(guī)定,對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存款利率,不論是上年結轉還是當年歸集,統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1.5%計息。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目前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基準利率為五(含)年期以下2.75%,五年期以上3.25%。
(三)當年服務改進情況
一是全力推進“跨省通辦”業(yè)務。以信息化建設為抓手,2月初,8項住房公積金服務“跨省通辦”事項在全省率先實現全程網辦。二是貸后資料免費郵寄。全面開展公積金貸后材料免費郵寄服務,為借款職工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政務服務。三是電子營業(yè)執(zhí)照認證。3月份在全國率先使用電子營業(yè)執(zhí)照作為企業(yè)辦理公積金業(yè)務的認證方式,滿足了不同單位的公積金辦事需求。四是客服熱線合并。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廳關于優(yōu)化政務服務便民熱線的有關文件精神,10月13日正式將我市12329住房公積金客服熱線與馬鞍山市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進行整合歸并,實現12329與12345雙號并行。五是優(yōu)化辦理抵押登記業(yè)務。協調不動產中心,將公積金貸款抵押窗口引入公積金服務大廳,實現了一站式辦理公積金(組合)貸款。六是試點開展住房公積金按月償還個人住房按揭貸款業(yè)務。積極與委托銀行和公積金信息系統軟件開發(fā)公司協調,嘗試開展以商業(yè)個人住房貸款數據為支撐的商業(yè)個人住房貸款按月自動劃轉公積金業(yè)務。目前已實現農行、招行協議簽訂和劃轉功能,其他銀行陸續(xù)推進。
(四)當年信息化建設情況
一是上線用電子營業(yè)執(zhí)照辦業(yè)務功能。通過與市場局對接,實現用電子營業(yè)執(zhí)照作為企業(yè)辦理公積金業(yè)務的認證方式之一。二是制定中心與銀行對接接口標準規(guī)范。為實現與各委托銀行之間數據的互聯互通,擬定了統一的接口標準規(guī)范,便于后期與各委托銀行數據對接工作的開展,也為建立與各委托銀行接口進行數據管控機制打下堅實基礎。三是上線長三角住房公積金服務“一網通辦”平臺。11月初,異地購房提取公積金業(yè)務上線長三角“一網通辦”平臺。四是“對接全國住房公積金小程序”。5月份順利融入全國住房公積金“一張網”,為繳存職工提供了全國統一的住房公積金服務入口,實現了全國各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線上服務渠道的互聯互通。五是做好網絡安全、數據備份及等保測評工作。在做好日常網絡安全巡檢工作的同時,對數據庫容災機制進行重點關注,確保備份機制運行正常。
(五)當年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及職工所獲榮譽情況
市綜合業(yè)務大廳榮獲“安徽省工人先鋒號”、全省住房城鄉(xiāng)建設系統“共產黨員先鋒崗”、“馬鞍山市巾幗建功先進集體”。當涂管理部被授予“馬鞍山市三八紅旗集體”。含山管理部榮獲縣級第十三屆“文明單位”。萬霞同志獲選住建部“雙百”先進人物,榮獲“2017-2020年度馬鞍山市先進工作者”稱號,12月13日在全省住建系統“學史為民”先進事跡視頻報告會上作先進事跡報告。陶磊同志榮獲全省住房城鄉(xiāng)建設系統“共產黨員先鋒崗”榮譽稱號。
(六)當年對違反《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相關法規(guī)行為進行行政處罰和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情況。
無。
(七)當年對住房公積金管理人員違規(guī)行為的糾正和處理情況等。
無。
(八)其他需要披露的情況
1.繳存職工權益進一步保障。一是組織開展“雙隨機、一公開”聯合執(zhí)法檢查。二是常態(tài)化開展打擊違規(guī)騙提騙貸行為。三是妥善受理信訪投訴。
2.歸集擴面成果穩(wěn)步推進。一方面,由班子成員帶隊主動深入基層一線企業(yè)開展擴面,有效促成部分重點企業(yè)為職工建繳住房公積金。另一方面,積極對接部分市直單位,督促24家單位為未建繳的41名聘用職工及時繳存了住房公積金。
3.開展毗鄰地區(qū)住房公積金區(qū)域合作。經過深入調研和交流,我市公積金中心與南京公積金中心就逐步擴大寧馬兩地住房公積金業(yè)務服務合作領域達成共識,簽署《寧馬兩地住房公積金業(yè)務服務合作協議》。
馬鞍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