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名游客反映在江蘇泰州動物園內(nèi)發(fā)現(xiàn)兩只奇奇怪怪的“熊貓犬”,有網(wǎng)友曬出的泰州動物園門票上確實印有“熊貓犬見面會”字樣。據(jù)報道,該園一名工作人員表示:“園里沒有熊貓,這么做是想填補下空白?,F(xiàn)在看的人挺多的,需要排隊?!?/p>
泰州動物園的“熊貓犬”,其實是兩只被染成大熊貓樣貌的松獅犬。動物園將其照片與“熊貓犬見面會”的信息印上門票,其營銷手段無疑是“成功”的,巧妙地利用了人們對大熊貓的喜愛,“填補了園里沒有熊貓的空白”,一時觀者如云。
但這一舉措,也引發(fā)了公眾對動物園營銷底線的廣泛討論。從生物學角度,大熊貓、小熊貓、松獅犬是完全不同的物種。在動物園的對外宣傳及其現(xiàn)場展示中,都應該準確地介紹動物的名稱、特征與習性等。這是我國《城市動物園管理規(guī)定》的基本要求。
而為了吸引眼球,將松獅犬染毛變“熊貓犬”的行為,有意混淆了動物物種定義的概念。雖然不至于一定讓公眾誤認了大熊貓、小熊貓、松獅犬,卻突破了動物園營銷的基本底線。
給松獅犬染毛的行為,會對動物的皮膚和毛發(fā)造成損傷,這也引起了人們對動物福利的擔憂。動物園是關于人與動物之間最重要的道德和倫理教育場所,本身就具有促使人們思考和討論關于動物權益和人類對待動物方式的道德問題,促進社會對動物倫理的理解和反思的使命。
當然,動物園通過有效營銷,創(chuàng)造更多的經(jīng)濟收益本無可厚非。但動物園是以動物保護為基礎、以動物福利為前提、以科普教育為天職的。其任何舉措不應以犧牲動物的健康和福祉為代價。
動物園不僅是動物的棲息地,也是人類社會的一個組成部分,反映了人與自然的關系以及社會對這種關系的理解和態(tài)度。此事也提醒我們,在旅游營銷和商業(yè)利益的驅(qū)動下,動物園的社會責任和科普功能更應被重視。(徐斌榮)